記者 陸慧整合負債 通訊員 王俊莎
  晚報訊 昨天下午,周某等13人站咖啡機在閘北法院被告席上,他們均是為方便頻繁前往澳門娛樂,偽造各公司職員身份材料騙取港澳商務通行證。今年3月至4月,這13人陸續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閘北法院以偷越國邊境罪一審判處拘役1個月至有期徒刑9個月不等,緩刑2個月至1年不等;處以罰金人民幣1000元至7000元不等。
  44歲的周某是浙江人,在老家務農,偶爾做做生意,平時還喜歡和老鄉去澳門玩。 2010年3月某天,周某乘坐從澳門飛往泰國的飛機,身邊一名40歲左右的男子與他聊天。男子得知周某每半個月都要去泰國或越南轉一轉就是為了辦澳門的落地簽時,連說“太麻煩”。他說認識一名叫“黃鶯”的上海女子,能幫忙辦理商務類港澳通行證,以後只要每3個月辦房屋貸款一次,便可以無限次往返澳門與內地,省去很多時間和金錢。
  周某覺得不錯,之後便聯繫了“黃鶯”,先付5000元定金辦理周某在上海的暫住證及社保基金。 6個月後,周某得到“黃鶯”通知,便帶著身份證複印件和證件照片前往上海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了澳門商務類通行證,有效期為3個月。 “黃鶯”囑咐:“若機車借款海關人員問起,就說是某計算機公司的員工,到澳門從事商務活動。 ”
  此後,周某找汽車借款“黃鶯”共辦了9次商務簽註,價格從每次8000元漲到9000元。 2010年年底至今年年初,周某非法往返澳門與內地共計280次之多。
  其他12名被告人,也是通過找“黃鶯”,虛構某公司員工身份、被公司派遣至澳門進行商務活動,向出入境管理部門騙取辦理此類商務港澳通行證,非法往返澳門與內地,有的達236次、168次之多,最少的也有4次。
  法院認為,13名被告人違反邊境管理法規,偷越邊境,情節嚴重。鑒於13名被告人犯罪後均能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黃鶯”將作另案處理。據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原標題:騙領通行證去澳門“白相”280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gslsnmoeyx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